【粤装协消委专函[2021]04号】
工程总额 | 收费比例 |
十万元以下 |
按工程总额12%计算 最低收费6000元 |
十万元 ---- 二十万元 (不含二十万元) |
按工程总额9.6%计算 最低收费12000元 |
二十万元 --- 五十万元 (不含五十万元) |
按工程总额7.2%计算 最低收费19200 |
五十万元 --- 一百万元 (不含一百万元) |
按工程总额6%计算 最低收费36000元 |
一百万元 ---- 五百万元 (不含五百万元) |
按工程总额4.8%计算 最低收费60000元 |
五百万元 ---- 一千万元 (不含一千万元) |
按工程总额3.6%计算 最低收费240000元 |
税费 | 按鉴定服务费8%计算 |
注:一千万元以上另议;金额不明确的项目按105元/m2计算;漏水、电气问题原因鉴定最低收费10000元起。 |
工程总额 | 收费比例 |
十万元以下 |
按工程总额8.4%计算 最低收费6000元 |
十万元 ---- 二十万元 (不含二十万) |
按工程总额6.0%计算 最低收费8400元 |
二十万元 ---- 五十万元 (不含五十万) |
按工程总额4.8%计算 最低收费12000元 |
五十万元 ---- 一百万元 (不含一百万) |
按工程总额3.6%计算 最低收费24000元 |
一百万元 ---- 五百万元 (不含五百万) |
按工程总额2.4%计算 最低收费36000元 |
五百万元 ---- 一千万元 (不含一千万) |
按工程总额1.8%计算 最低收费1200000元 |
一千万元 ---- 五千万元 (不含五千万) |
按工程总额1.56%计算 最低收费180000元 |
五千万元 ---- 一亿元元 (不含一亿元) |
按工程总额1.44%计算 最低收费780000元 |
一亿元以上 |
按工程总额1.32%计算 最低收费1440000元 |
税费 | 按鉴定服务费8%计算 |
注: 1、金额不明确的项目按50元/m2计算,不低于6000元; 2、残值评估、有合同清单且无发生变更的结算鉴定按本表下浮20%计算; 3、若资料不齐全,视资料情况额外收取现场测绘费用。 |
城市 | 交通费 | 城市 | 交通费 | 城市 | 交通费 |
广州市内 | 100 | 惠州 | 600 | 茂名 | 1000 |
番禺 | 200 | 湛江 | 1000 | 深圳 | 600 |
花都 | 300 | 江门 | 800 | 肇庆 | 600 |
黄埔 | 200 | 梅州 | 1000 | 韶关 | 800 |
南沙 | 200 | 珠海 | 500 | 河源 | 1000 |
增城 | 300 | 中山 | 500 | 云浮 | 600 |
从化 | 400 | 清远 | 600 | 汕头 | 1200 |
东莞 | 450 | 佛山 | 300 | 潮州 | 1000 |
阳江 | 800 | ||||
注:其他区域按实际另计 |